机密业务和安全宪章

于2021年1月28日修订

1.0会员.保密业务和安全委员会(“CBS委员会”)应由三(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他们应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独立性要求,并拥有适当的安全许可证书,其中至少一人应是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所有人都不是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雇员,并且不存在董事会认为的任何关系。将干扰作为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成员的独立判断。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的成员应由董事会选举,并由董事会任意任职。根据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可随时撤换CBS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的空缺应由董事会填补。

2.0目的.CBS委员会的目的是协助董事会履行其对公司机密业务活动以及人员、数据和设施安全的监督责任。

3.0责任.为了达到本章程所述的目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应:

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审查分类业务的战略、运营和财务方面;

审查在分类业务活动领域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环境方面的政策和做法,包括与管理层讨论任何重大财务风险暴露,以及已采取的监测和控制此类风险暴露的步骤,并在必要时与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和独立审计员进行接触;

3.3审查与公司设施和员工的物理安全有关的问题和程序,以及公司在公司业务范围内或代表其客户维护的机密网络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在公司的分类业务范围内,审查与供应商和全球供应链安全有关的问题和程序;

定期审查和评估与人员、数据和设施安全有关的重要内部和外部审查、审计和检查的结果;而且

3.6 CBS委员会应每年对其绩效进行评估。

4.0部门.为进一步履行其职责,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应有权调查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事项,并应有下列权力:

4.1委托权限.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应履行董事会不时授予其的其他职能和行使其他权力。

4.2小组委员会.CBS委员会可在其认为适当且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情况下,将其权力委托给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可由CBS委员会的一名或多名成员组成)。

4.3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应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如果有必要,由于讨论详细业务信息涉及的安全要求,向董事会提交的报告将是一般性的。

4.4委员会章程.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应审查并向董事会建议其章程的充分性,并根据需要不时提出修改建议。

5.0程序.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应与管理层会面,并单独举行不包括管理层的执行会议。会议记录应根据材料的保密性质进行保存。

6.0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委员会作用的固有局限性.虽然CBS委员会拥有本章程中规定的权力和责任,但CBS委员会没有责任计划或进行审计,或确定公司的财务报表(涉及机密业务活动、安全问题或安全漏洞)是完整和准确的,并符合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认识到某些程序可能有特殊的或分隔的访问要求,获得此类访问的可用性有限。公司将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向政府安全机构申请CBS委员会的访问权限;CBS委员会没有责任或义务定期获取并保持对这些节目的持续访问。

委员会成员

  • 小詹姆斯·欧·埃利斯-主席
  • 布鲁斯·a·卡尔森
  • 约翰·m·多诺万
  • 小约瑟夫·f·邓福德
  • 杰·c·约翰逊
  • 文森特·r·斯图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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